电商法拟将微商纳入监管 设准入门槛扶优汰劣
2018-06-27 17:48:44 来源:览潮网 作者:唐刚 责任编辑:王超

近年来,随着分享经济、社交网络等平台的快速发展,由此产生了一系列有关电商交易的新问题。特别是微商、直播销售等领域的活动,是否应归属电商经营者的范畴,成为业界关注的重点之一。近日,《电子商务法(草案)》第三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明确将微商纳入电子商务经营者范畴。业内人士表示,微商在经过一系列大起大落和大浪淘沙之后,伴随着法制化的进程,势必进一步激发活力与潜力。

微商微店纳入监管

从微商到网络直播,电子商务近年来又催生出不少新形态,也引发人们对相关主体是否归属电商经营者的争论。

对此,电子商务法草案三审稿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范畴进一步细化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贾路路认为,商事主体从事商事经营行为受到法律法规的监管是商事法治的应有之义,将微商纳入监管是符合法理的。不能因为将商事经营行为从现实社会转移到微信、微博,或者直播平台中,就免除了监管,这显然说不过去。

“其实,社交平台已经为商家设定了准入门槛。以微信为例,包括微信认证、微信支付、经营资质审核等。小程序仅支持企业主体,更进一步提高了准入门槛。”一位社交电商技术服务商表示,市场手段已经存在,立法是从法律层面再次对社交电商玩家进行相关要求和规范。

法律空白致微商乱象丛生

近年来,移动社交媒体成为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微商随之兴起并迅速得到发展。据《科技日报》报道,2014年,微商市场规模超过1800亿;2016年,微商从业者达近3000万人,微商品牌销售额达5000亿元;截至2017年,微商从业者人数已突破5000万人,释放出8600亿元市场,增速达70%以上。

但伴随而来的是微商行业野蛮生长,丛生的乱象,令微商俨然成了“危商”。在2017年8月湖南娄底警方破获的特大制售有毒“假减肥药”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就曾利用微商分销系统,非法获利。案值上亿的百万粒假减肥药,每粒成本却不足一毛钱,利润率高达近9000%。

公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的信息显示,从今年1月1日到4月2日,该中心共接到19条涉及微商的投诉,商品涵盖手机、减肥药、面膜、足贴等。其中超过50%的投诉是因为微商收了钱不发货,其余就是商品质量问题。

微商多为个人经营小店,无实体店、无营业执照、无信用担保,甚至是无第三方交易平台。再加上不以实名制注册账户,一旦发生纠纷,往往直接删除好友或更换账号,使得消费者维权困难。究其根源,乃是由于法律空白以致监管缺位。

微信微店或再迎爆发

如今微商已经发展为青年创业,尤其是众多女性创业的首选。2017年中国社科院和腾讯大数据发布的《社交网络与赋能研究报告》显示:中国超过半数的年轻人愿意尝试以互联网和社交网络为平台的职业,其中排名第一的是“微商”,比例达到30.3%。

微商这种包含了互联网、移动、社交、高效等所有未来趋势元素的商业模式也令一部分传统企业开始快速切入,找到了自身转型的出路。诸如云南白药、同仁堂、立白、格力、蒙牛以及娃哈哈都在进行相关探索。

新年伊始,微商集团思埠宣布完成由赛富亚洲领投的5000万元A轮融资。专门为中小企业和微商团队打造的SaaS管理系统“记账熊”,也于去年完成个人投资的200万种子轮融资。

而正在制定的《电子商务法》,以立法形式明确将微商纳入监管体系,一方面设立准入门槛,将不合格经营者拒之门外,自然起到扶优汰劣的作用。同时,让微商告别监管空白状态,既有助于防范和惩治微商领域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也有利于消费者维权。

微商规范化势必提高微商的违法成本,这也将倒逼从业人员依法依规经营,从而推动微商行业步入正轨,实现良性发展。专家表示,微商行业理性回归,或将迎来另一个大爆发时期。

一举两得

《电子商务法(草案)》第三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并拟将微商纳入法律监管范围。随着相关法律不断完善,电商行业将更加规范化。漫画/詹方